武汉地区无公害抱子甘蓝栽培技术
特征描述及防治方法
1 品种选择
目前栽培的抱子甘蓝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和台湾培育的F1代品种,根据地块条件及土壤、气候环境,应选择抗性强、不易倒伏、结球紧实、高产、不同熟期的品种。一般可选择的品种有早生子持(早熟)、增田子持(中熟)、多拉邦克(晚熟)、王子(高生型)等。
2 播种及育苗
2.1 播种期
抱子甘蓝播种可参考甘蓝,一般在武汉地区可选7月下旬至8月下旬播种。
2.2 苗床安排及基质的配制
武汉夏季高温、暴雨对抱子甘蓝育苗影响较大,苗床应选在通风、遮荫良好的大棚或温室内,基质按草炭∶蛭石=2∶1配制,每1 m3基质加入1 kg尿素和1 kg磷酸二氢钾,拌匀后装穴盘或铺苗床。
2.3 播种及育苗方法
育苗用种子纯度不应低于98.0%、净度不应低于99.0%、发芽率不应低于95.0%、水分不应高于7%.采用穴盘育苗时,每穴播种1—2 粒,覆盖基质1 cm厚。将苗盘喷透水,以水分从穴盘底孔渗出为宜。采用苗床育苗时,宜选择通风良好、排灌方便的地块,每667 m2大田用种量15 g,播种面积约4 m2,播种后覆浅土。
2.4 苗期管理
播种后至出苗宜覆盖遮阳网,避免阳光暴晒。连续阴雨天时,应及时撤除遮阳网,同时保持苗床内的恒温恒湿,平均温度在25℃内为宜。齐苗后,宜1—3天浇水*,浇水宜选择9:00前或17:00后。3叶1心后,宜结合喷水喷施1—2次叶面肥。
3 大田准备与定植
应选择1—3年内未种植十字花科作物的地块。应施足基肥,基肥施用应符合NY/T 5363标准的有关规定。宜每667 m2施腐熟农家肥3 000 kg,三元复合肥50 kg.深耕25—30 cm,整平开厢作畦,畦面宽120 cm,沟宽20—25 cm,沟深10—15 cm.
根据品种的不同熟性,定植时间宜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开始,定植期昼温宜为20—26℃,夜间宜为8—10℃。苗龄30—40天,幼苗6—8片真叶时带土坨定植。定植行距宜为60—70 cm,株距宜为40—50 cm.定植后及时浇定根水。
4 大田管理
4.1 肥水管理
追肥应符合NY/T 5363的有关规定。大田定植15天后,宜结合浇水追施1次提苗肥,每667 m2施尿素2.5—5 kg;定植后1个月,追施第二次肥,宜每667 m2用尿素5 kg对水追施,或施熟腐农家肥*;小芽球膨大期以及小叶球始收期,宜每667 m2追施尿素10—15 kg、磷酸二氢钾2 kg.
定植缓苗后,浇水不宜过多;结球期前灌水宜与追肥结合进行;芽球膨大期宜保持土壤湿润。雨天应及时排涝。
4.2 植株调整
植株未封行之前,每次浇水后宜中耕,清除杂草和老叶,同时进行根部培土。主茎中部形成小叶球时,及时摘除基部叶片;芽球逐步膨大后,宜将芽球旁边的叶片摘除。植株下部的腋芽不能形成小叶球或已经形成的叶球逐步松散时,应及时摘除。
5 病虫害防治
5.1 防治原则
遵循农业防治为基础、持续辅以物理防治,以生物防治为主、科学合理地进行化学防治的原则。化学农药的使用应符合GB 4285和GB 8321的规定。
5.2 主要病虫害
病害主要有黑腐病、病毒病和菌核病,虫害主要有菜青虫、小夜蛾、甜菜夜蛾和蚜虫。
5.3 防治方法
①农业防治 宜进行种子消毒和苗床消毒。大田应深翻炕地,避免与其他十字花科蔬菜轮作或连作。做好田间通风工作,及时中耕除草。
②物理防治 采用银灰色塑料薄膜或在普通农膜及窗纱上涂上银灰色油漆,趋避蚜虫;用黄色板诱蚜,每667 m2用6—8块;利用杀虫灯诱杀夜蛾科成虫。
③生物防治 小菜蛾和菜青虫可用16 000 IU/mg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800—1 000倍液喷雾防治;甜菜夜蛾可选用300亿PIB/g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水分散粒剂3 000—5 000倍液防治。小菜蛾、甜菜夜蛾等亦可使用性诱剂诱杀,或释放寄生蜂防治。
④化学防治 化学农药的使用应符合GB 4285和GB 8321的规定。
黑腐病喷洒72%农用硫酸链霉素可溶性粉剂3 500倍液喷雾、50%多菌灵粉剂600倍液或50%春雷·王铜可湿性粉剂800倍液等药剂交替喷雾。
病毒病可用1.5%的植病灵乳剂1 000倍液,或20%病毒克星500倍液喷雾,或5%菌毒清水剂500倍液等药剂喷雾,每隔5—7天1次,连续2—3次。
小菜蛾、甜菜夜蛾可用0.2%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1 000倍液、1.8%阿维菌素乳油
1 000倍液交替喷雾防治。
蚜虫可用10%吡虫啉乳油1 500倍液、3%啶虫脒乳油1 000—1 500倍液交替喷雾防治,每隔5—7天喷1次,连续2—3次。
6 采收
宜于下部叶球充分膨大、结球紧实时采收。早熟品种宜自下而上采收,晚熟品种可以上下同时采收。下部叶球采收后,宜同时摘除叶片。产品质量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相关规定。
7 生产档案
应建立生产档案,对品种、肥料施用、病虫防治、采收及环境因素等进行记载,所有记录应真实、准确、规范,并具有可追溯性;生产档案应有专人专柜保管,至少保存3年。